Sunday, November 27, 2016

杞人忧天还是藉口?


在公共设施上州政府真的要跟中央政府画清界限吗?我最近看到一篇匪夷所思的文章说州政府不能“碰”任何一个属于中央政府的道路,如果硬硬来维修律属中央政府的道路或管辖范围会引起法律追究责任,甚至会因此“激怒”到有关当局而拿不到工程拨款-MARRIS *。

首先我必需说明我对发表者是没有恶意,毕竟我不认识她但是有许多盲点必需给予纠正。如果因为州政府的一番好意而“激怒”到中央政府我觉得这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有商家自愿掏腰包为政府修桥补路政府都还感激不尽怎来“激怒”呢?虽然每条到路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有些时候多付出一点又何必那么计较呢?毕竟政府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啊!

由于选区的划分有些区隔一条马路就由不同政府管辖。莲花苑与蕉赖选区是两隔壁,六里村44路以后就属于莲花苑选区,是在雪州政府和安邦市议会管辖处;而1路到43路就是蕉赖区,是在中央政府和吉隆坡市政厅管辖处。如果是在安排铺路,两隔壁有时我们就会顺便吩咐有关负责人把隔壁的路也铺了。从来不会因为帮隔壁区修桥补路而被政府起诉。

其实很多事情是事在人为,只要州政府委派官员与相关部门说明就行了。我记得巴生第3大桥本来是中央政府的工程,多年来都只有雷声大雨声小。最后雪州政府宣布自己出钱建桥,不过有没有起好我就不清楚,因为很少去哪里。

虽然在好几个州属州和中央是不同的政府,可是很多会议上州政府也有邀请中央政府官员出席并一起商讨课题;同样的中央政府也会在相关的课题上邀请州政府代表出席。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不也常常邀请直辖区在野议员出席会议吗?据我所知某位资深在野党领袖还相当“粘”这部长,“粘”到部长上厕所他也追着去。

总结一句,事在人为。虽然每个人、每位公务员都有自己的政治倾向,但是不同阵营的人搞不好也是邻居。虽说槟城是希联执政,可是国阵的领袖和支持者也有槟城人,如果州政府要提升公共设备和道路,大家都求之不得,何来担心“吃过界"的问题呢?是杞人忧天还是藉口?
*MARRIS 的拨款是中央政府每年从国家总收入中以比例方式拨放给各州政府用来提升公共设备和修建马路,其中并没有阐明什么路可修什么路不可,控制权完全在州政府手中。

No comments: